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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3-05-12 阅读:

各单位:              
  2023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我校截止时间为630号下午4。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50项,一般课题600项左右,重大招标课题和专项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教育部及以上教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各项目申请人先将《课题申请·评审书》提交至科研处,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申报课题后,科研处将组织最终申报课题负责人网上系统填报(“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http://www.hbies.cn/。)

六、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逾期3年不提交最终研究成果的,撤销课题并通报批评,有经费资助的,收回相应经费。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七、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9项,直属单位适当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郭菲

联系电话:027-81652054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科研处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