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信息> 正文>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推荐工作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4-30 阅读:

各单位:

根据科技教育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成员信息核查及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核查

对本地区在库专家开展信息核查,基础数据将分别发送至相关负责人员,核查内容包括: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有无意识形态问题;有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有无发布不良言论情况;有无健康因素无法承担工作情况等。请中级管理单位核查后提出明确意见。

二、补充推荐

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此次进行补充推荐,各省新增专家人数不超过现有人数的10%,推荐条件如下:

(一) 推荐单位范围

1.有关高校;

2.省级文化艺术研究机构;

3.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研究机构;

4.有关政府部门。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学方向,具体为:艺术基础理论、戏曲与曲艺、戏剧与影视、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艺术设计、文化艺术综合.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过65岁(1959年4月后出生);少数优秀青年专家(年龄不超过40岁,1984年4月后出生)可放宽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实际从事研究工作,一般应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和广泛的学术视野。

5.学凤严谨、爱岗敬业、勇于开拓、著于创新,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报送时间

如有新增专家,请提交《新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专家推荐表》至科研处。我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17:20前。


科研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