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动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产出更多优秀成果,服务教育强省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湖北实际情况,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2017版)进行了修订。
现转发给各单位,请遵照学习。
科研处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