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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5-04-08 阅读:

各单位:
   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政治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学风道德
  学风正派、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具有公信力、影响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形象,无不良信誉记录。
  (三)学术标准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以下条件需至少满足2项:
  (1)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且已通过验收结题;
  (2)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3)在高校及其二级学院(部、系)担任学术组织委员;
  (4)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社团兼(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二级分会负责人及以上学术职务;
  (5)在重要学术报刊和出版社担任负责人;
  (6)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的一线教育工作者。
  (四)年龄和身体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长期在科研、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65周岁(对于专业能力强,业内公认度高,积极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工作的专家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时间和能力。
   二、推荐时间
   我校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4月20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家审批表、单位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提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