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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5-12-15 阅读:

各单位:

       现对2025年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评审工作

  (一)常规项目。常规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评审、经费资助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评审采取匿名通讯评审方式开展。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选题》“常规项目选题”范围拟定具体题目,紧扣武汉高质量发展核心任务开展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创新与实践价值结合,研究成果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学理支撑。

  (二)专项项目。申报人严格按照《申报选题》“专项项目选题”范围拟定具体题目,突出应用对策研究,研究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可作为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

  二、申报要求

  常规项目和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均由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统筹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认真检查申报表和申报成果(完整的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整理汇总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与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理论处,我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个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3.申报人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信誉。

  4.此前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出现过违规情况且尚在惩戒期限内的申报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在拟定研究方向时应认真阅读《申报选题》,其所列出的选题方向为范围性条目,课题研究不得偏离规定范围,申报人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题目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2.《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情况、课题设计论证等内容,邀请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填写推荐意见,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应由相关出版社填写推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填写审核意见,按要求加盖部门公章、单位公章。

  3.申报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或未出版的专著,具有原创性、现实性、针对性,不得以已立项或已结项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

  4.成果要报要对研究成果中的问题分析、创新观点、对策建议进行凝练,不是将研究成果进行简单缩减,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

  三、有关事项

  1.申报人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表》,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论文、研究报告、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市委宣传部将对拟立项成果进行原创性审查,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成果要报均一式2份,采用A4纸打印并提供Word版,同时打印“中国知网”科研成果检测系统查询结果1份。

 科研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