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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区域科技创新计划乡村振兴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6-06-09 阅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科技厅通知,现启动2026年度区域科技创新计划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基地、省科技厅定点帮扶县及襄阳农高区,聚焦全省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共性瓶颈与县域主导、优势特色产业需求,开展农业领域新技术、新品种、新场景等研发转化和集成创新,推动成套化、标准化技术大面积应用,加速模式创新,助力县域产业高质量发展、帮扶县产业提质增效,支撑农高区高水平创建。重点支持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及良种选育、繁育技术;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技术;农副产品贮藏加工及增值技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

 

二、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616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申报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单位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湖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的企业,具备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项目自筹经费占总经费比例不低于60%。鼓励农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3.项目名称应科学规范,原则上以“XXX技术研发”为后缀。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为1966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优先支持青年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男性为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198311日及以后出生。

 

(三)限项要求

 

1.同一项目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同时在不同省级科技计划和其他科研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或3年内项目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不支持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或3年内验收未通过的企业申报。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奖补性定向委托项目),其中乡村振兴项目同一企业仅限报1项。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暂不列入限制范围,若后续验收不通过,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四)资助额度及实施期限

 

1.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50100万元。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据实申报,合理可行。财政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一经立项,项目资金总额不予调整,资金申请额与实际下达资助额之间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和参与单位自筹资金补足。

 

2.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统一为20266月。

 

(五)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内容不得含有涉密信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列入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登录方式

 

直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管理平台核实并完善单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据对应类别项目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提交项目申报书

 

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申报书封面(盖章)、项目申报书正文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后,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推荐,并下载推荐函汇总表盖章后线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