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信息>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公告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2-11-12 阅读:

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专项课题研究申报公告,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题目
    事业单位编制标准体系研究
    二、申报对象
    课题面向湖北省内的党校、社科院、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研究能力,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职称,应具有较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没有学术不端记录。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主持者,能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实施到成果形成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组成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一定的学术造诣、相应的实践经验。
    三、研究经费
    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资助经费在结题后一次性拨付到位。如经费超支不予追加。
    四、完成时限
    课题组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各项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法
    从湖北机构编制网、湖北高校思政网下载《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
申报单位应对课题组负责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5份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二)注意事项
   1.申报应以单位名义进行。
   2.申报单位及课题组负责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3.所有课题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实行课题组负责人制。
   4.课题研究经费预算由课题组负责人参照课题的经费资助额度,结合实际需要,实事求是制订详细的预算方案。
   请积极申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14日下午四点前(学校截止时间)提交到科研处。

附件: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课题研究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