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望申报者认真阅研《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见附件),按要求及时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每位老师材料单独装档案袋,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A4纸打印)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浩(办公电话:81652054,手机:13871177163,科研工作QQ群:151809806)
发展规划处
2016年5月20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