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研究、合作交流、成果推广、智库咨询、服务承办五大职能作用,推动学会教育科研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设立专项研究课题。现将2021年度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学术成果计划项目
本项目聚焦湖北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目标,以省域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与走向为坐标,立足新时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若干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学术前沿问题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
本项目设立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其中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课题立项15〜30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年限为2〜3年。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本年度拟择优遴选15项左右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资助重点课题”。
(二) 决策咨询调研项目
本项目围绕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为地方政府或高校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以实证资料和专业分析为主要特点的教育发展咨询研究。
本项目设立若干委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委托重大课题由学会定向组织征集工作,不面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重点课题不超过30项,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申请单位对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三) 资源平台共建项目
本项目围绕新时代产教融合理念与实践,鼓励高校联合有资质、有技术与有意愿的企事业单位,就若干技术支持与管理协调平台、数字化课程资源建设等展开前期研究,并适时启动建设。
本项目鼓励高校参与平台建设,校企以协议方式维护平台的良性运行和合理收益。由申请院校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完成相关论证与调研,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 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
本项目鼓励高校针对本校教学与管理改革需要,开展院校调查、教育教学研究和管理决策支持研究等院校研究。由申请院校自主确定课题,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
本项目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申请单位原则上为学会副会长单位,每个单位限额申报10项,申请院校对重点课题的立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申请单位原则上为学会理事单位,每个单位限额申报5项,申请单位对一般课题的立项资助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办法
1. 课题申报面向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和分支机构,鼓励合作研究。
2. 学会研究课题共分四大类专项。各类课题研究方向参照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报人可根据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
3. 申请人应填写与专项课题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所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
4. 课题具体申报及结项要求参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5. 《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连同申报书活页3份,一并邮寄至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容包括:(1)审查合格的PDF版《课题申请书》、PDF版活页,分别建立文档。(2)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汇总表。
6. 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上午10:00止, 逾期将不予受理。课题申请需交纳课题评审费每项200元,申请单位在报送课题申请书时集中面交或寄交。
三、联系方式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1:黄艳 电话:13986228208
联系人2:周颐 电话:027-87003861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文华园路1号文华学院行政楼B座129室
邮编:430074
邮箱:HUBEIGAOJIAOXUEHUI@qq.com
账户: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00005035763358
开户行及账号:中行广埠屯支行558657528290
清算行号:104521003326
科研处
2021年6月22日
附件:
1.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指南
2.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学术成果计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3.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策咨询调研项目申请•评审书
4.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资源平台共建项目申请•评审书
5.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共同体建设项目申请•评审书
6. 申报汇总表
7. 《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